你好,律师,是这样的,我在老家的房子,一楼是外公外婆建造的,二楼是我妈妈建造的,我外公有四个女儿,由于其他三个都是出嫁的,我妈妈是招婿上门的,所以赡养老人的责任一直是我妈妈在负责,但是前几年我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被判刑入狱,房产证的名字是写的我姨妈的,因为我外公外婆认为我姨妈是可靠的人就写了她的名字,现在我想要拿回这套房子,可能性大吗?外公外婆健在
2025-05-19 13:50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涉及继承权和产权归属。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母亲去世,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来分配,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因此,在您母亲去世后,您的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处理。 其次,对于您提出的要收回房屋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您母亲去世前已经明确表示不再持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且也未留下任何书面或口头遗嘱表明将房产赠予他人,则您可能不具备直接要求收回该房产的权利。此外,如果房产是在您母亲去世前由她出售并过户至其他人名下的,那么您也没有权利要求收回该房产。 然而,如果您的母亲生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权,或者房产是在您母亲去世前由她赠与给您或其他人的,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具体的诉讼流程和所需证据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确保行为合法合规,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