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摩托车送小孩上学在过十字路遇一60岁妇女骑无牌无证摩托车闯红灯相撞。对方倒地随即将她扶起并请路人两次报警(当时自己没手机坏了没带)后看到伤者并无大碍,又急着送小孩上学就没等到交警到现场就送小孩上学去了。请问我这够成肇事逃逸吗?
2025-10-17 06:35根据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应当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本案例中,您在遇到行人闯红灯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停车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而是选择了继续前行,并且未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过路口,导致与对方发生碰撞。因此,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事故责任。 另外,如果您事后未能立即报警并且没有将事故情况告知相关部门,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但是,在本案例中,由于您当时的情况是紧急情况下送孩子上学,可能无法立即报警或提供详细信息,所以不构成完全意义上的“肇事逃逸”。 综上所述,虽然您有轻微的违法行为(即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但考虑到您是在紧急情况下送孩子上学,而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警方报告了情况,因此不认为是“肇事逃逸”或“逃避法律责任”。但是,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尽量保持冷静,并尽快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