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法院】本院受理顾桂起与朱伦靖、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等的(2017)沪0115民初40127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现通知你(公司)于2017年07月05日 09时00分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61号浦东法院陆家嘴第五法庭开庭。收到请短信及时回复。如有疑意请联系:68534294。
2024-10-23 13:31尊敬的当事人顾桂起先生。 您好!根据您在起诉书中提供的信息,您已将被告朱伦靖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该案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您的案件,我们建议您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准备。 确认证据。收集并整理与本案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视频、医疗证明书、保险公司理赔文件等。 准备诉状。撰写详细的诉讼请求,明确指出被告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并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安排出庭。确保您的代理人或委托人在庭审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案情、熟悉相关法规以及准备应答对方可能提出的反驳意见。 参加庭审。按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和审判员的判决结果。 同时,考虑到您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建议您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提醒您,由于个人隐私保护的规定,我无法透露更多细节。如需进一步咨询或获取具体法律意见,请直接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祝好! [您的姓名] [您的职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