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正月初六(公历2月2日)发生了一次交通事故。肇事者给我方造成一死一伤的结果,我属于伤者。医院诊断为左股骨骨折,左内裸骨折,多处软组织擦伤。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通过多次协商未果,终已于昨日11月8号通过法院进行了判决,判给我的总数额为88000元,保险公司只承担5万元,剩余的38000元是要肇事者出的,最后法院判决完散庭时,肇事者那方的家属代表说他们的钱,我到时候一分都别想拿到,我就想咨询一下,到时候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应该怎么做?才不让我自己的正当权益受的侵犯。谢谢
2025-02-26 17:27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 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尽可能地争取到更多的赔偿金额。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赔偿金。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案件,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同时,您也可以聘请专业的医疗专家评估您的伤情,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最后,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病历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