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加油站,现在镇政府要铺路,要用我一部分地方,我爸爸签的合同,但现在我不想同意了,加油站法人是我,那这合同是不是没有法律效力?还有这个赔偿款是我写的收条。
2025-02-25 17:09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加油站属于个人所有的不动产,那么即使在政府进行道路建设时使用了该加油站的土地,也并不意味着该土地所有权发生了改变。因此,您与政府签订的补偿协议是有效的,并且应该得到履行。 至于您提到的“合同”和“收条”,这些文件是否有效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政府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诉或诉讼请求,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