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开公司的车出公务/因员工底头捡东西造成的交通事故是公司负责吗!
2025-06-03 00:40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员工在执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该事故与工作无关,则通常情况下应当由员工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了非职务伤害,此时则可能需要考虑企业是否承担责任。 首先,员工在执行职务行为时,其行为应被视为代表了企业的行为,因此企业在一定范围内应当对其员工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其次,如果员工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比如酒驾、醉驾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是在执行职务行为期间,也可能被认定为是违反了职业操守或安全规定,从而推定为企业过错。 然而,具体到您提到的“员工底头捡东西”造成的交通事故,这种行为并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也不符合一般的职业操守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或风险,企业可能会对员工进行管理上的约束和培训,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但如果是单纯的个人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则企业和员工之间通常不会形成直接的责任关系。 总之,针对上述情况,建议您详细调查清楚具体的案情,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材料来确定责任归属。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欢迎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