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们单位因拆迁要般到外地,我去不了,单位应该把那些该给我的钱给我,我是2004年进的单位,2012年才给我上保险,我应该要那方面的钱呢?
2024-10-29 16:0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等社会保险费用。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您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提出的要求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您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执行。 请您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分析。建议您与单位相关部门沟通,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