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退休还在做,在上班时发快递到下一个楼面,我想乘电梯下楼慢因要等电梯来,所以我就走楼梯下,不慎在楼梯上脚踏空骨折了,这样我有责任么?还有我怎么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2024-10-29 16:29首先,您已经退休,因此不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范畴。如果您在退休前仍然在职,并且是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事故,那么可能需要考虑您的雇主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是因为您自己没有注意到脚下情况而导致的摔倒和受伤,通常情况下,您可以自行承担责任。然而,如果您的雇主能够证明他们对您工作的安全环境负有管理责任,例如未提供足够的照明或者缺乏有效的防护措施,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从而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责任。 对于赔偿的问题,具体取决于您与您的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条款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雇主未能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医疗费用、误工费和其他相关损失。此外,一些国家和地区还规定了工伤保险制度,如果符合这些条件,您还可以获得额外的赔偿。 请记住,具体的赔偿金额将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