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16年结婚男方给10万元聘礼,我家在2012年的时候就给我买了一辆价值9万元的汽车,结婚的时候就算陪家了,男方给的聘礼,花在了心放下来各种押金,水电费,家具,家电,婚庆,照相.男方看病,请客等等,请问离婚女方怎么算聘礼?前提女方因为男方的问题曾经连累到看守所,那方父母每周给男方1000元.家里也因为他赔偿了3万元,最后男方说结婚都是我逼他等一切有损我的话语,他每次都会说结婚他家出了10万,女方平日给男方本人花是应该女方父母总是出钱给俩人,出力,男方父母给万10万聘礼,没管过任何事情,男方平时爱去夜总会找小姐,也不是顾家人,家里大大小小活都是女方!请问女方离婚应得什么
2025-04-15 16:53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于聘礼的归属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因一方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期间产生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女方是否能获得聘礼的补偿,关键在于法院如何认定双方的感情状况以及男方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男方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那么女方可能会得到一定的补偿。 关于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可以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或者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以上仅是一般性的建议,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