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的时候,他逼着我共同贷款五万元,但没有给我一分钱,也不是用于家庭支出。现在我们已经离婚了,协议写明债务与我无关。但是银行记录我是共同贷款人,他迟迟不还贷款,影响了我的信用度,我连申请信用卡都信用不合格。我该怎么办
10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您和丈夫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你们共同签署了借款合同,并且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则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因此,即使协议中明确表示债务与您无关,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依然会将您的名字列为主要借款人。 对于这种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 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以恢复您的信用状况。 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对方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还款。 同时,建议您及时整理好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银行流水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提供充分的支持。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