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租房合同,在租房时中介说的天花乱坠,被忽悠的跟房东签了合同。但两小时后,发现不合适,要求退还房租和押金,发现合同上房东未签字和写联系电话,找中介,中介待房东给完中介费后,给我房东电话,给房东电话要,房东说中介联系的我,中介费已经给了中介,无法全部退还,。合同生效日期为2018.09.23-2019.03.22。谈判期间合同未生效。总计金额2070元。请问这个帮要回,需多少费用?
27天前首先,您需要确认合同是否在您的手上,如果是在手上,请保留好所有文件,并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如果合同不在手上了,请尽快与当地的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联系,以便获取一份有效的证明。 其次,您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构成欺诈,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 最后,关于中介费的问题,建议您先与中介沟通协商,了解中介的具体情况和责任范围,然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如果中介费属于双方自愿支付的一部分,则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或法院判决来决定是否退款。如果中介费是基于某种条件而收取的,比如中介帮助租客找到房源并促成交易等,那么这部分费用可能不会全额退还给您。 总的来说,面对这种情况,建议您保持冷静,收集证据,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