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体检并面试和一整天的多项测试后通知要配眼镜,当晚分配临时宿舍后去配眼镜时遇台风天气原因没去成,2号签合同,正式入职,培训,下班前厂方告诉我次日要戴眼镜过来,当晚分配了正式宿舍后去医院配眼镜,到医院是已经很晚,医院只剩急诊,看不了非急诊项目,眼镜没配成,3号上班被发现没戴眼镜被厂方开除,因为我是首次配眼镜必须到医院全面检查其他疾病造成的视力下降可能而不能去眼镜店直接验光配镜,否则会有不良健康后果,厂方不听解释,直接开除我并不支付我上了一天班的工资,请问公司做法违法吗?
8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未经本单位同意,擅自离职的。”因此,您在没有经过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职,并且未告知公司您的情况,这可能导致公司对您的行为采取相应的措施。 关于您在工作期间因眼睛问题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合理的医疗支持或安排适当的替代工作以保护您的健康和安全。如果公司拒绝提供这些帮助,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问题。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