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17年五月份在捷信贷了4000元 12期 一个月还480 还了三个月以后,一直逾期到18年五月,前几天又给我发了这个短信,有个什么法务部,一直恐吓威胁、给我最后还款两天 跟我说我还要还3980 我当时就还了2500 刚刚又给我打电话,说把余下的还要今天全部偿还,那这样以来,我是不是就多还了1500?还有法务部说,如果规定时间还没换就直接去起诉,去家里贴老赖名单。而且他们给我打得电话什么地方的都有 有济南的,有开封的。我该怎么办?我还需要把余下的全部还完吗?这样利率超过了法律保护吗
16天前您好!首先,请您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26条的规定,借款人的贷款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人不按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其次,关于您的具体问题,建议您与捷信贷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具体情况,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协议处理相关事宜。如果您已经向捷信贷支付了部分款项,但仍有剩余未还金额,您可以考虑与捷信贷协商分期付款或延期还款等解决方案。同时,也请您注意收集与借贷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 最后,对于对方声称的“去法院起诉”和“贴老赖名单”的说法,建议您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