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的荒地口头承诺卖给乙方 乙方因当时没钱先欠着甲方 甲方当时同意 乙方就在荒地上盖起楼做起喽生意 四年后生意很好就打算还给甲方荒地钱 甲方乙方因为当时没说准却类价格导致现在甲方狮子大开口不打算卖给乙方了 乙方因都在荒地上盖起房子做起生意了 甲方说不卖就不卖了乙方不同意 甲方就狮子大开口 请问这该怎么解决
15天前这个问题涉及到合同法和物权法。首先,如果双方在口头协议中达成一致,并且没有明确的价格约定,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条的规定,这种口头协议是有效的。但是,由于你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因此在处理这类纠纷时需要考虑是否构成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 其次,关于荒地的买卖,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个人不得随意买卖。所以,即使口头协议存在,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再次,对于已经建成的房屋,一般情况下,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不能强制要求拆除。因此,如果乙方已经在荒地上建起了楼房,可能无法实现原定的买卖目的。 最后,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尽可能达成共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