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女友没结婚,去年买的房子,用她的公积金,写得她自己的名字,首付我掏了11万,她掏了2万,现在闹分手,我能拿回自己的钱吗
2026-02-21 04:4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您购买的房屋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如果双方未对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则该房产应视为您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处理与房产相关的纠纷时,建议您先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该房产为您的个人财产,并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和相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法律行动中,都应当确保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采取可能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的行为。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前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