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与大陆人在大陆领了结婚证,结婚证也有送到台湾公证处公证,但是公证没有过,这种情况对于台湾来讲男方是算已婚还是未婚,望指教!谢谢
23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结婚后,在大陆领取的结婚证书即视为有效。如果该结婚证书被送到台湾进行公证,并且公证机构也确认了婚姻的有效性,则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应当承认并接受中国大陆地区颁发的结婚证书作为其婚姻关系证明。 因此,对于台湾而言,男方在大陆与女方结婚并在当地领取了结婚证书,那么男方的婚姻状态应被视为已经存在,即为已婚。此外,即使该结婚证书未得到台湾公证处的认可,但由于大陆地区的法律认可和保护,台湾方面也不得否认或拒绝承认大陆地区婚姻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