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做教美术的,拿的经营执照是文艺创作与表演,有一位学生在上了5节课之后,因为觉得我们的课程不合他的需求,向我们提出退费的要求。但我们是签了协议的,协议里面有一条是因个人原因不予退费。但学生家长一再与我们沟通,最后我们按她所缴纳的总费用,再减去短期单节的课程费用,余费的百分之70退费给他。在微信上面转账的,他也收下了费用。现在他说我们处理不合理,要求我们余费全额退款。想咨询一下,在法律上面来说,我们的处理合适吗?有侵犯他的权益吗,合同是没得退的的,那如果余费全额退的话,那我们的损失该由谁负责?这个事情上到底是谁违约呢?
13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学生签订了一份包含“因个人原因不予退费”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按照协议规定处理了学生的退费请求,并且已经完成了退款操作,那么您可能不会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 然而,学生家长认为他们应该得到余费的全额退款,而不是只收到剩余金额的70%。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理解学生的立场。学生可能认为他们的教育经历不应该受到限制,因为他们没有达到他们的期望。了解他们的感受和担忧是非常重要的。 解释退款政策。尽管合同中规定了不退款的情况,您可以尝试向学生解释为什么必须遵守这一条款。这可能包括强调课程的独特性质以及如何确保其他学生能够公平获得这些服务。 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学生仍然坚持要全额退款,您可能需要重新审视您是否愿意接受这样的情况。例如,您可能会考虑寻找其他途径来补偿学生,如提供额外的教学资源或其他形式的支持。 保持沟通开放。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学生和家长的持续沟通至关重要。通过透明的方式解释您的决定和理由,可以帮助缓解紧张关系并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总之,重要的是要尊重双方的权利和利益,并尽可能地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诚实、透明和合作的态度,您可以找到一个满意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