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出离婚,4年未履做母亲的义务,对孩子不管不问,现提出离婚,还要小儿子的抚养权,期间多次换号码,不与原告联系,连起诉书上的号码都联系不上
2024-10-17 13:34尊敬的用户, 首先,我必须强调,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我们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隐私和权利。在没有得到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不得透露任何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的信息。 然而,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确实存在一些可能导致离婚的原因,包括被告方未能履行母亲的责任,以及缺乏沟通和理解。这些情况可能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并最终导致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有权利寻求离婚并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您的权益,并提供有关如何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最佳策略。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在处理任何争议时,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且不会侵犯他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