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是经家里介绍了对象,今年2月3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但两地分居,女方一直反对履行夫妻义务,共同生活,截止8月5号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请问彩礼68000元是否可以追回?如果追不回是否构成骗婚?还有我5月份以我自己的名义,自己的资金购了车,这个算不算共同财产?
2024-12-09 22:41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问题,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解答。 彩礼返还。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较为复杂。我国《民法典》中规定,彩礼的返还条件是基于双方自愿和公平原则,并且双方有明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因此,在您和对方之间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很难确定彩礼是否需要返还。建议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 购车行为是否为共同财产。在中国,个人购买的车辆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您确信该车辆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它不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然而,如果您认为该车辆属于共同财产,您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如协商、调解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结合当地法律和实际情况分析。对于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