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想离婚,现住房产原来是老公公名字,婚后以买卖形式过户给老公名下,现在房产有我一半吗?他答应给我一半,但是离婚协议书上写房产一人一半,离婚后,我属于首套房吗?我想再买房,如果做到我能拿到房产一半,又是首套房呢
2025-07-27 04:40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房产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取决于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如果您与您的配偶共同拥有该房产,并且在婚姻期间已经办理了房屋买卖手续并取得了产权转移登记,那么该房产应该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至于离婚时房产的一半分割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裁决,可能涉及到公平原则、照顾子女利益等因素。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再次购房的问题,是否能够获得房产的一半份额,这需要考虑您的具体情况,如是否有配偶等共有人,以及房产的具体状况(例如是否存在债务、抵押等情况)。此外,不同地区的政策也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请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