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合伙做生意,已经散伙,钱被另一方投资建厂用着,找个种理由致使账目不结算清,能构成侵占罪吗?
2025-03-13 19:01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对方已经投资建厂使用了资金,那么可能涉嫌诈骗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如果对方已经投资建厂使用了资金,您应该收集证据证明自己是合法持有这些资金,同时要考虑到对方的投资是否合理和合法。 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