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6年出生,一年后父母又生一对双胞胎妹妹,因计划生育我被送给别人了,在农村长大,家里贫穷。亲生父母在城市里,经济条件很好。从我送给别人到我现在21岁,亲生父母没有回来看过我超过10次,偶尔回老家办事,会顺便看我一下,从未给过我养父母钱。我长大了,亲生父母他们又来认我了。现在上大学了,亲生父母会给一小部分钱,但通常是找他们要才给,不要不会给的。我想知道,如果起诉他们,他们是否应该向我养父母支付抚养费。
2024-08-19 22:56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存在法律效力,并且您的亲生父母有义务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那么他们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适当的抚养费用给您。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例如您与亲生父母之间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您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如何确定;以及您与亲生父母之间的财产关系等。因此,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意见。 同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身份证明、婚姻登记证明、收养协议等相关文件; 在必要时,可以尝试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用,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如申请法院判决等。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的建议,具体操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