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亳州市谯城区赵桥乡农村人,政府要征用我家5亩田地盖农村合作社,赔偿是一次性付清每亩5万元,永久征用,但是其他镇盖幼儿园赔偿每亩8万元,这样合理吗,能争取同样的赔偿款吗
29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同时,对于同一宗土地上不同用途的补偿标准应当一致。 因此,在您家所在的地区,如果其他镇区对幼儿园用地采取的是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租赁合同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方式,则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征用村内土地时应参照此类方式处理,并确保每户村民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您认为补偿不合理或不公正,建议您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办法。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