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被告门面做生意口头约定我做早餐到下午两点被告做中餐晚餐,口头约定被告暂时只能租给原告半年到期在租,但是书面合同写一年,当时我支付被告半年房租13200押金2200元,现在,然后被告没和原告协议将晚上又分租给别人做烧烤,现在我因为生意不好提前50天关门,要求对方返还押金,对方拒绝也不承认口头约定说只看书面约定说我为反合同不退押金,还有就是对方没经过我同意用我的租住房电,我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我应该怎么写怎么申诉
2025-02-06 08:53您的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其是否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并尝试达成解决方案。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具体操作如下。 保留所有相关的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材料。 尽快收集并准备能够证明双方口头约定的证据,如通话录音、短信记录等。 准备好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租房协议、押金收据等。 如果对方不同意退还押金,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未退还押金导致的损失。 在整个过程中,请务必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情绪激动或采取过激行为。同时,也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