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认定3年了(自已认定的)工厂至今没有给我医药费等所有费用,我该怎么办,谢谢
23天前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已经超过了这个期限,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伤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可以自行申报工伤,并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 如果您的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进行工伤认定,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与单位协商解决。您可以直接与单位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尝试通过协商解决。 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 向法院起诉。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待遇。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请务必确保自己在工作中保持安全,避免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