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一直在外工作,在外向银行借款15万,向那种没有抵押的小额贷款借了150左右,我完全不知道,我长期住在娘家,生活费,和小孩子的奶粉什么的都是我爸妈提供,期间还以工作的名义问我爸妈要了14万,陆陆续续的还让我汇了几万,我以为他是日常开销用掉了,现在才知道他外面欠了这么多,我现在想离婚,但是怕承担是夫妻共同负债,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4-12-15 23:06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您的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部借贷的行为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这意味着,如果这些债务是在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产生的,或属于为家庭共同生活的必要支出,则可以认为是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您确实不清楚这些债务的具体来源,并且他们并没有被明确地列为共同债务的一部分,那么您可能需要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让他解释这些债务的具体情况。这将有助于澄清债务的真实性质,以及是否应当视为共同债务的一部分。 此外,即使您最终决定不离婚,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这个问题。例如,您可以尝试与您的丈夫协商解决这一问题,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来确定如何最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重要的是要确保任何决策都基于充分的信息和理解,并且考虑到所有相关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