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资询一下关于债务纠纷,我卖了一套小产全房,我们自己写了 ̄份协议后全款已付清,当时问售房人时说房款己付清,因为是自己村的也没再意,等交房时发现地基下沉正好村上有维修补偿经过村委我和个售房人村委答应补偿9500元钱,我也掏钱维修后:村委签了字,可是当我拿着单了去领钱时村委查到房款30%未交清不能领该钱,村委说付清房款才能给,我都促当事人把剩余钱款交清后又拿单子去领钱,可村委又说当事人还有两套末交清让交清了再给钱,我又找当事人去协商,可当事人说他不管了,这事都拖了两年了我怎么办,去法院起诉成功有几分
2025-03-02 09:46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双方已经签署了书面协议并进行了全款支付,并且对方也承认了这些款项的支付,那么应该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调解。如果您和对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协商。如果您和对方无法通过调解解决问题,但双方愿意通过协商来解决争议,也可以尝试进行协商。 诉讼。如果上述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咨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法律纠纷中,及时收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