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夫离婚10年了,当时我什么都没要,法院判决房子由前夫和孩子居住权,请问房子还有我的份吗,听别人说离婚了房子也有我的一半房产,是这样吗
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为均等分割。因此,如果双方在离婚时没有约定或协商一致,那么离婚后房屋的所有权应视为共有财产,双方均有权要求分得相应份额。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您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证明您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或其他权益,所以法院很可能不会将该房屋认定为您的一半产权。建议您与前夫沟通,看看他是否愿意配合你们进行房屋的分割,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或者有其他相关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