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写明抚养费不要女方出,几年后又以孩子的名义起诉抚养费,请问法院判决时会以原来的离婚协议书作为参考,而少判抚养费吗?,作为孩子抚养费是他享有的权利,原有离婚协议书会影响到他吗?
6天前关于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不支付给女方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变数。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由一方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在之后的诉讼中,即使对方要求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用,也可能会受到离婚协议书的约束。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无法保证一定会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来处理。此外,即使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最终可能也会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通常遵循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这意味着,无论是在婚姻期间还是离婚后的任何时候,法官都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并据此作出裁决。因此,即便原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抚养费的规定,也不一定意味着该规定就一定适用于所有的情况。 总之,对于抚养费问题,建议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尽量达成一致,或者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孩子的权益。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