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第二次起诉法院后,我签字与她离婚,法院判孩子抚养权归我,前妻出抚养费,因她当时的原因每月只要了200元,并预付了一年,之后几年来一直未付。孩子现在8岁半,请问我如何要孩子过去三年的抚养费。及以后要求增加每月的抚养费可以吗? 注<我们系异地恋我湖南她湖北,她现嫁娘家当地> 本人电话18478191767
2025-03-05 17:21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建议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了孩子的抚养权归您,且您已经支付了第一年的抚养费用,那么您有权继续请求法院支持您的抚养费请求。 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孩子在过去的三年中确实需要您的照顾和养育,以及您的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 此外,如果您认为孩子的抚养费金额过低,或者您希望提高抚养费的数额,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提出具体的请求。请记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应当及时采取行动并保留所有的文件和记录以备将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