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娘家现己征地10亩,我哥嫂把钱领了,不分给我们出嫁的四个女儿,土地是我父亲的户,母亲尚在,父亲过逝,我们出嫁的女儿在婆家并没分得土地,请问我们四姊妹有权享受土地征用款吗?该怎么办
2025-05-07 15: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征用款属于国家所有,归国家所有。对于出嫁的女儿来说,她们不享有对土地征用款的所有权。因此,你所要求的土地征用款将由国家统一管理和分配。 如果你们认为自己是该土地的权利人之一,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确认自己的权利,并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身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任何诉讼行为都应遵守法律规定,遵循公正、合法的原则,避免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