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要问的是,在养老院住的老人过年回家期间,也要收取全额护理费和伙食费,这个是否合理。当我们发现收取全额后,我们家属提出不合理后,机构给出伙食费安回家3内不退,超出3天才退的结果,护理费也一样。又过了些天又是说翻了文件才发现,伙食费3天内不退超出3天办法退,而护理费他们是安1周收取来算的,那么我爸2月8号到2月16号期间8天只给退1天的护理费。而且我们会家也写了请假条,得到认可才回家住的,在过完年也是提前跟他们联系好才回去的。这期间他们也一直没有告知有关的规定内容。等到我们发现了提出的来,他们就给出以上的内容。还说这是工作失误。对于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们退回这8天的护理费和伙食费呢
12天前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在养老院住处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养老院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设施和服务,并且不得向入住者收取额外费用。如果养老院在春节期间收取全额护理费和伙食费,可能违反了这一规定。 如果您认为收费不合理,您可以要求退还相应的费用。同时,您还可以要求养老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您的父亲提供生活服务,并且保证他的权益不受侵害。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及时与养老院沟通,了解其收费标准及退款政策,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