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遇到纠纷,2018年初在深圳坂田河背老村10巷4号租房,交了1150的定金,(有定金发票的图片),后面了解到当初带我们看房的人是中介,在一个租房群里接单,这一单就是鑫辉公寓发布的。当初看房时他告诉我们除了1150的房租之外没有其他费用了,在6月29号我们把东西搬过去了,他说合同需要与鑫辉公寓的人签于是就约在30号下午2:30签合同。签合同时鑫辉公寓的人告知我们除了房租之外还需要交350元排污费和物业费等等费用,我们拒签合同,要求他退还定金,但鑫辉公寓声称没有收到定金无法退还,需要在收到定金后才能退还,当初带我们看房的中介说定金他已经交到管理员处了,他退不了,同时中介还要我们给他300的中介
2025-09-09 20:14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情况,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建议如下。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房东未能提供押金证明,房东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额退还租金。 其次,对于中介公司收取的费用,由于该费用不属于必要服务或租赁合同的一部分,且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建议尽快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案件,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