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你好,我家在安徽凤阳府城镇,现在拆迁了、大约一百万,房住我父亲,去年去世了,还有一个母亲,我家一个哥哥,两个姐姐,我母亲愿意给我哥,如果现在按照法律来说,是不是,我父母的房子是我父母是我父母的共通夫妻财产,我母亲愿意棒她的一半给孙子,我父亲的一半由。我妈我两个姐姐哥哥还有我继承,是不是在我父亲的分额里还有我嫂子一份,我个人感觉我嫂子,应该在我的那份里,请问,我说的正确吗,如果我要起诉,是不是在拆迁补偿费下来起诉合适吗,
2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您母亲有权要求您父亲将房产份额中的相应部分给予您的母亲作为遗产,并且该份份额属于您母亲的个人财产。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与您的母亲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而言,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您的母亲有权获得房产份额中的一部分,并要求分割相应的拆迁补偿费用。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