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待遇问题我父亲副科级退休,17年8月中旬病故社保给开了十个月的抚恤金三万五千多元,单位说像我父亲这样的,抚恤金给20个月,还有十个月得拿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算给多少抚恤金,前两天单位来电话说算完了让我去签字取抚恤金,十个月就取回不到三千元,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这十个月是按照我父亲退休时的当时工资给的,说吉林省规定的。我就想问律师吉林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一次性发放的现行执行规定是什么。不行就走法律
2018-03-05 15:49三千元不合理,建议找专业律师追偿。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时,按本地上一年度3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丧葬补助费,其符合规定条件并经过认定的供养直系亲属按上一年本地10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一次性救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