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时自建房,我爱人出钱建的,我爱人有个哥哥,已分家十几年另过,公公婆婆一直跟我们住,现老家拆迁,村委会登记时,把房主写成公公名字,请问,哥哥有权分我们房子吗?
2025-03-29 18:06尊敬的用户,关于您提出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自建房屋产权归属夫妻双方共有。因此,在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虽然您爱人和您共同出资建造了房屋,并且在结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婚后共同财产进行登记,但公公婆婆是您们的父母,他们与您们共同生活多年,也应当视为家庭成员之一。因此,对于上述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处理,即公公婆婆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权。 至于您提到的哥哥是否享有份额的问题,由于您哥哥已经分家另过,且不在您们的家庭中生活,因此他没有资格参与该房产的分割。如果您认为哥哥有其他理由可以参与分割,建议您与哥哥协商解决。 最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建议您与家人保持沟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欢迎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