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土地征用补偿的问题。自家的口粮地种植果树,因架高压线占用土地。现已经把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款给我们自己,但是占用的地钱没有给我们赔偿,这样合法吗?谢谢
2025-04-14 00:04您好!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土地征用和补偿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土地被征收时,应当按照当地市场价格给予补偿,并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在您的案例中,如果高压电线占用的土地是您家的口粮地,且果树属于您的财产,那么您可以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由于您已经收到了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款,因此在收到地面补偿之前,您有权拒绝接收剩余的部分。 如果您对补偿金额有异议,建议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当地政府或者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寻求更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