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下我要离婚的情况。我2002年离婚。之后。我和现在的老公在2002年的六月份结婚了,现在我们两个感情出现危机,实在过不下去了,现在我们有外债,现在我们住的这个房子是4年前盖的,我有一个女儿,已经结婚了,他有一个儿子还没有结婚,另外,还有一个老院,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分割家产。谢谢。我叫陈丽萍
2025-02-10 13:06您好!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并且存在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汽车、存款等。 财产归属。原则上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财产的归属。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子女抚养权和赡养费。如果孩子尚未成年或已成年但没有经济来源,父母一方需承担子女抚养费用。 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