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20号早上九点半左右路过天宁区和平路,当天刮大风把城市护栏刮倒了,导致我骑电瓶车撞上去手腕三处骨折。当时投诉报警有关部门说后期联系我。半个月了没有联系我。我应该怎么样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
2024-08-26 21:42首先,您有权要求赔偿您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因为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害,受害人可以向有关机关请求处理,但必须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在这个案例中,您已经过了一个月的合理期限,并且相关部门也没有与您联系,这可能表明他们对您的情况不感兴趣或者忽视了您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您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 如果案件涉及财产损失,您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或隐藏财产。 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确保您的行动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同时,保持证据完整,以便在需要时提供支持。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