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姐姐和姐夫要买房,由于某些原因,她们不能申请贷款,于是决定公公的名义贷款,这样房产就属于公公了,首付是夫妻二人共同付的,贷款日后夫妻共同偿还,我担心他们婚姻有变动,请问如何才能对姐姐有利。
5小时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属于购房人。在您姐姐和姐夫的情况下,如果他们以公公的名字购买房产,并且首付由双方共同支付,但后续贷款则由他们个人偿还,则该房产仍归她们所有。因此,无论是否涉及贷款事宜,该房产都应视为她们的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或法院判决明确指出该房产为公公所有。所以,您的担忧是不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