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客,房东把房子租给我一月不到房子卖掉了,我们签有合同两年,现在新房东要赶我走,但她房租只给我按月算,也只赔我违约金一月房租,请问律师这合理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关系自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成立。在本案例中,虽然您与房东签订了为期两年的租赁合同,并且已经履行了一段时间,但房东将房屋出售并决定提前终止租赁关系时,应当按照您的实际使用期间支付租金和赔偿违约金。 因此,对于房东的行为,您可以要求其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租金和赔偿违约金。同时,由于房东已经同意按照一个月的租金进行赔偿,您也可以要求房东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退还剩余的租金。 请注意,具体处理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