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别人借了一万,到手七千五。然后每日收我一万百分之四的利,一天四十利。一个礼拜还给别人一次钱,包括那个百分之四一起。要还15个礼拜。如果逾期一天就多收两百到五百。每次来家里要债都多收一千到两千。这样的行为我如果不还这个钱会有什么后果?有借条什么的,别人会主动起诉法院吗
2025-09-07 23:06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不偿还借款,债权人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催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发送信件、电话联系、上门要求还款等。 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还款协议,约定具体的还款计划和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通常会在借款时提供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还款期限等事项。 再次,如果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借款人未按期还款,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以保障自己的债权得到实现。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应在借款时仔细审查借款合同,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同时,借款人也应谨慎对待借款事宜,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