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晚上打扰了,有个事想咨询下。我7月17日在劳动局投诉的3.4.5.6月的工资,在7月22日发了一个3月份的工资,在7月25我因有单位收我,我就提出了离职,公司这时还欠我4.5.6.7的工资,上个月底了,其余工资还未发,保险还欠3-7月,公司让我们当时的几个人撤诉,其中一人撤诉,提出陪一月陪偿与失业金,其余两人因为找工作难找,也撤诉了,继续杲着耗着。像这种情况能找公司打关司赔偿吗?劳动局就希望我与公司协商好,然后撤诉,但没达到我的要求,我不会撤诉,因为这是我离职前的投诉还能生效,一旦撤了,我就没法找公司麻烦了,你说我应该怎找公司赔偿了,工作10年
2025-10-08 11:53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选择。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确保您已经收集到了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 明确诉求。在向公司提起索赔之前,请详细分析自己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差额、未支付的社保费用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寻求调解或仲裁。如果公司的态度不积极或者存在其他争议,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咨询。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策略。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保持所有沟通记录(如电子邮件、短信、通话录音)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这将有助于您在未来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再次提醒您,及时处理此类纠纷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