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影楼,这个月清了个营销公司来,天天晚上让我们去拉单子,不管天晴还是下午,天天晚上开会到11点过,还没有工资。我想问这对我们是正常的吗?我可以不去加班吗,公司说的不去就当旷工算?
2024-09-26 03:39首先,您提到的“营销公司”可能与您的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关系,但具体是否属于您的客户并不清楚。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如果您的公司要求您每天晚上加班,并且没有额外的报酬,则可能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您提到的“不去加班就当作旷工”,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可以寻求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是否存在其他合理的安排或补偿措施,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