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我扶养。今年五月,他给了2.4万,算孩子抚养费。离婚协议签订,孩子住院或升学的费用另算。今天孩子住院,我想让他承担一部分住院费用,他不管。请问我可以要一部分住院费用吗,通过什么途径。如果他不给我还能通过什么途径维护我的权益。2.想让他放弃孩子,给孩子改名是否需要他同意,如果不同意我怎么处理。3抚养费在离婚协议签订给700,后来经过协商给1500.今年5月要给降到1000.孩子目前5年级,学习课外班 生活费用逐渐增加,他这样随意降抚养费是否合理。静盼回复,感谢。
15天前一、关于孩子的住院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即使没有直接约定,父亲也应该为孩子的医疗费用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并要求父亲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关于孩子名字的问题。 如果父亲不同意改变孩子的姓名,您可以通过与父亲沟通,或者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您认为更改孩子姓名对于孩子的成长和未来有益,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解决问题。 三、关于抚养费的调整。 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一致,且父亲同意降低抚养费,那么按照协议执行即可。如果协议未得到遵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中的规定。 四、关于课外班和生活费用。 如果孩子的生活费用确实有所增加,您可以与父亲协商并请求其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介入,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将这种情况反映到孩子的学校或者其他机构,以便他们能够给予适当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