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5年5月,别人租赁我的东西,到现在还有部分租金和东西没还给我。我现在没有欠条及别的字据,只有当时的租赁合同,请问这个官司可以打赢吗?别人要是说还给我了怎么办?谢谢
2024-11-03 12:33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没有欠条或其他书面证据证明您已经将物品归还给他人,那么可能面临诉讼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与租赁相关的信息,包括租赁合同、收据或任何其他付款凭证。 尽量收集能够证明您已经履行了租赁义务的证据,例如支付租金的记录等。 如果对方表示已经归还物品,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实物,并进行检查以确认物品是否完好无损。 如果无法确定物品的状态,建议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对物品进行评估。 如果最终您胜诉,对方可能会需要偿还您因未能按时归还物品而产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寻求有经验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