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别人浇地在路上放有钢管,而切没设任何标志,我于7月15号上午9時右左骑车路过不慎摔倒,当時由于摔的严重所以先去医院,一小時后去派出所报警,可当時派出所没有出警看现场,我由于腿膑骨摔碎在医院住了80来天,到现在已有四个多月了,我的腿还 不能打弯,只能靠双拐勉强走动, 现在我如果走法律程续,怎么走,可有胜算。 望律师指点指点
2025-03-05 01:51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有权要求赔偿因受伤所造成的损失。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并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您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赔偿数额,这将取决于医生出具的伤残鉴定结果和您的实际生活情况。一般来说,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都会被考虑在内。如果您对赔偿金额不满意,可以寻求调解或者通过司法程序进行仲裁或诉讼。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收集充分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病历等,以证明您的伤害是由他人行为引起的。此外,您也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您进行起诉。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以便尽早解决问题。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