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11月7号下午在都江堰市青城山景区停车场被一个妇女欧打,从始至终我没出过手,未招惹过她。我是一名导游,打人者是我大巴车师傅的老婆,但是我不认识她,只知道她是师傅的老婆。当时也立即报警,然后去医院开具了伤情报告。从始至终这位妇女连一句道歉都没有,现在他们人不露面联系不上,请问如果我告他们需要哪些东西
2025-02-27 07:46首先,您应该尽快收集和保存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医院的伤情报告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您的无辜非常重要。 其次,建议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详细的案情描述,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经过以及对方的行为特征等信息。警方会进行初步调查,并可能要求您提供一些书面材料或者照片等物证。 最后,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此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法律上的指导,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有效地保护自己不受不必要的损失。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形象和声誉,避免因为情绪化而做出不当的行为。希望上述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