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从微信上认识的女人有婚外情关系,50天以前开过房,最近由于某些事情她要分手,我肯求了她一两天,她还是不同意,我一冲动就给她发了些她的私人隐私照片,还复印了几张,想吓吓她让她回心转意,结果她就去举报了我,民警当天给我打电话说最好是我们私下处理,当天下午我就约她见面把事情处理好了,昨天,又换一个民警给我打电话说,我的问题很严重,涉嫌强奸,请问,我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谢谢!任
2025-02-27 08:06首先,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传播他人隐私信息和非法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均属于违法行为。 在本案中,您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复制并上传其私人物品的照片,并且发送这些照片给对方的家人或朋友,这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此外,您的行为也侵犯了对方的人身权利和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警方的调查,您需要保持冷静,积极配合调查,如实回答询问,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公安机关能够准确地了解案件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最后,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