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两个小学生下课期间在操场玩耍,一个正做运动,一个正常步行,两个相撞,导致做运动的学生跌倒在地,伤了两颗前牙,一颗松弛,一颗磕掉了半边,我想问一下正常步行的要承担责任吗?
2025-02-27 09:3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未成年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没有完全独立的行为能力之前,其行为后果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来承担。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两名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并且是在放学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的活动,那么他们之间的碰撞可能属于意外事件,即不可抗力。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家长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但具体的责任分配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参与人员的年龄和经验水平等。 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有故意伤害他人意图的情况,建议您向警方报案,以便依法处理。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